行事曆

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綜合D區到校輔導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綜合D區到校輔導
一、參加對象:D區清水國中、清泉國中、清海國中、中港高中、梧棲國中、大甲國中、日南國中、順天國中、沙鹿國中、鹿寮國中、北勢國中、公明國中、大安國中、龍井國中、四箴國中、龍津國中等十六校,擔任綜合學習領域之教師30班以下全部參加、30-60班2分之1參加、60班以上3分之1參加。
二、辦理時間:101年3月27日(星期二),自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
三、辦理地點:本市清泉國民中學。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跨縣市工作坊」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跨縣市工作坊」
1.北區工作坊於101年3月22日(星期四)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三樓304.305教室辦理。
2.南區工作坊於101年3月29日(星期四)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教育大樓五樓1507數位教室。
3.中區工作坊於101年4月20日(星期五)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教育樓二樓B203、B206教室辦理。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101年度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精進教學研習

101年度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精進教學研習
一、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三)101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施政工作計畫。
(四)101年度臺中市精進教學總體計畫暨子計畫摘要。
(五)101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二、目標:
(一)宣導與落實綜合活動學習領域97課程綱要主題軸之內涵,進而激發教師創意教學之思考與設計,精進其教學能力。
(二)透過講座經驗分享、實務研討,結合理論與實務,發掘本領域課程實施之問題與可行趨向,研擬參考解決策略及精進巡迴輔導內容。
(三)培養本領域教師終身學習精神,將生活中所接觸的人事物轉化為可用的教學教材,鼓勵優秀教師參與本市教學資源網徵稿活動或分區巡迴輔導教案發表,與全市教師推 廣、分享並發掘更多優秀種子教師。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
(五)協辦學校: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
四、實施對象:
(一)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中組團員:楊登進校長(東勢國中)、邱健偉校長(大安國中)、徐榮燦校長(四張犁國中)、郭志強校長(霧峰國中)、黃美雯老師、張瑛娸老師、蔡瑞昌主任(東勢國中)陳美岑老師(大道國中)、柯瓊華候用校長(向上國中)、葉天喜老師(居仁國中)。
(二)本市A區B區E區各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任課教師,每校務必派一人參加。
分區學校如下表所示:
組別 學校
A 大徳、北新、東山、崇德、三光、四張犁、立人、居仁、雙十、東峰、光明、育英、四育、五權
B 崇倫、黎明、向上、萬和、大業、惠文、大墩、福科、西苑、中山、忠明、漢口、安和、至善
E 大里、成功、光榮、光正、爽文、立新、長億、太平、中平、新光、霧峰、烏日、溪南、光德、大道、光復中小
五、辦理期間:101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六、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
七、實施方式:
辦理時間 辦理內容 主持人 主講人 備註
08:30~08:40 報到 輔導團員
08:40~09:00 主席長官致詞 楊登進校長
09:00~12:00 自我發展—體驗活動:走繩
講師:
國立體育大學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吳冠璋助理教授
助教:
國立體育大學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蔡峻維同學
12:00~13:00 午餐 輔導團員
13:00~16:00 精進教學實務研討 楊登進校長
16:00~16:30 綜合座談 楊登進校長
八、報名方式:請101年4月13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inservice.edu.tw/)之東勢國中報名。
九、預期效果:
(一)落實綜合活動學習領域97課程綱要之內涵,協助各校綜合活動領域精進教學能力。
(二)讓參與研習教師能夠從結合理論與實務,提升教師解析能力指標重點意涵之能力,進而確保教師對於主題軸概念與目標之認知,達成97課程綱要之目標。
(三)培養本領域教師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創造符合97課程綱要主題軸之教學素材,提升本領域教學效能與學習成效。
十、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五)參加人員請自備環保筷、環保杯,並穿著輕便服裝,勿著高跟鞋。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計畫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三、成效與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