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辦理地點: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
三、參加人員:
(一)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中組團員。
(二)本市各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召集人或任課教師,每校務必派一人參加。
四、主講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江映帆講師。
六、本工作坊辦理採「兩階段實踐回饋分享」型態,故參加教師需於研習結束後回校實地教學或應用實踐,並於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繳交實踐內容,經查內容優良者發予獎狀以示鼓勵。七、請參加人員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與依規定核發研習進修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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