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培訓本市群體教育及童軍教育專業人員,藉由以童軍諾言規律為價值觀基礎的青少年教育,期建立每個人都能扮演建設性角色的良好社會,以達人人成為健全公民之目的。
二、依 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0年度工作計畫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臺中縣童軍會
六、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童軍文教基金會
七、實施時間:童軍木章基本訓練:100年11月24日至27日﹙星期四至日﹚,四天三夜。
八、實施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大坑中正露營區
九、實施內容:依據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96年10月26日新修訂內容實施。
十、報 名 費:
(一)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新台幣2,000元整。
(二)各人報名費用由所屬單位負擔或酌予補助。
(三)經費不足部份由童軍會及文教基金會籌措。
十一、報 名:
(一)各校﹙團﹚推薦報名﹙需年滿20歲﹚各級學校教師、童軍團團務委員、團長、服務員、學校志工等。熱心關懷青少年活動、童軍教育暨運動之社會人士。
(二)即日起報名至100年10月27日12:00或額滿截止。
1.填妥報名表﹙A4影印使用﹚含報名費,彙轉童軍會報名。
2.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電話:25271245 傳真:25271223
十二、報 到:請著整齊童軍制服(自備)或素色服裝。
(一)集合地點:本市北屯區大坑中正露營區(民政里北坑巷。電話:04-22390685)。
(二)童軍木章基本訓練:100年11月24日,上午08:00時集合地點報到。至27日下午14:40營地離營賦歸。
十三、攜帶裝備:盥洗用具、換洗衣物、禦寒外套、手電筒、文具、休閒鞋、雨具、健保卡、電話卡、個人物﹙藥﹚品、個人餐具(碗、筷、湯匙、杯子)及個人睡袋等,非訓練相關物品請勿攜帶。
十四、請各校(單位)惠予參加學員及工作人員訓練期間公假。全程參與研習者,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核給研習時數為17小時,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核給研習時數為25小時。本市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 完成報名程序。
十五、報名後表單請自行影印留存,報到通知僅以e-mail為主,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